5月25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出通知,調整201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
通知指出,2011年度(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鄭州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10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2779元。繳存單位職工2010年度的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全市當年平均工資水平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達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80%(26223元)以上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8%。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原則上不得超過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意見,確定2011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8195元,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總額上限為1967元,繳存基數(shù)的下限按照鄭州市201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市區(qū)、各分中心、各管理部(不包括中牟管理部)月繳存基數(shù)的下限為800元,月繳存總額下限為80元,中牟縣月繳存基數(shù)下限為700元,月繳存總額下限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