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有房產證,會給市民戶籍遷移、子女入學等帶來諸多麻煩,鄭州大約有5萬戶這樣的老房子。今年6月30日,無證“老房”的受理申請將正式截止,符合條件的戶主可得抓緊時間了。
昨天,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局長王萬鵬接受本報記者專訪,詳細介紹了“老房”辦證的初衷、舉措和效果。
問:鄭州市從2006年開始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登記歷史遺留問題,五年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請問鄭州市為什么出臺這方面的規(guī)定,解決這類問題的初衷是什么?
答:房地產行業(yè)發(fā)展之初,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不健全,相當一部分開發(fā)建設單位在手續(xù)不健全的情況下就對新開發(fā)的房屋進行了出售和安置;還有一些開發(fā)、建設單位因種種原因倒閉、破產、自行解散或現(xiàn)已不存在,原對購房戶或拆遷安置戶的種種承諾現(xiàn)無人負責兌現(xiàn),造成許多老百姓購房后或拆遷安置后因手續(xù)不全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給群眾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由此引發(fā)的集體上訪、圍堵交通等問題也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
根據(jù)調研摸排,鄭州市這樣的房屋約有5萬套,造成這些房屋不能辦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當時的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開發(fā)、建設單位違規(guī)建設和銷售房屋,物權法出臺之前群眾維護房屋產權的意識不強等是其中的主要因素。
市委、市政府對解決上述問題十分重視,并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組織人員對全市此類問題進行了全面調查梳理,多次派人到建設部匯報和到南昌、長沙等地學習取經(jīng),并結合鄭州實際,先后出臺了《鄭州市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鄭政〔2006〕18號)以及《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的補充意見》(鄭政〔2009〕52號),將2004年4月1日前,即《鄭州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在鄭州市區(qū)范圍內國有土地上建成的、產權無爭議的、手續(xù)不全或買賣、拆遷一方不存在的房屋,納入了此次政府要解決的無證老房范圍之內。
問:哪些房屋屬于政府文件規(guī)定的解決范圍,是不是所有的沒有登記的房屋都可以申請登記?
答:不是的。政府主要解決的是因歷史上法律法規(guī)滯后,房屋建設、銷售手續(xù)不全而導致的辦證難問題,而不是要將所有的房屋予以登記發(fā)證。有些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對健全以后違規(guī)建設的房屋,則不屬于解決范圍,如嚴重違反城市規(guī)劃建設的房屋、“小產權房”等。還有的房屋一直處于民事產權糾紛當中,這類房屋如果當事人不協(xié)商解決好,那么也不可能進行登記,如歷史上私下交易的房屋、違反房改政策多占的成套住房等。如對這類房屋進行解決,一方面會繼續(xù)助長違法建設行為,另一方面對于合法購買正規(guī)商品房的市民來說也不公平。
2006年出臺的《鄭州市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主要針對下列九類辦證難問題:
1.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舊城改造項目建設的房屋無國有土地使用證問題;
2.無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問題;
3.單位自管公房因歷史原因未辦單位產權證按房改政策出售給職工,導致職工無法辦證問題;
4.聯(lián)建房屋辦證問題;
5.未進行竣工驗收的問題;
6.拆遷安置房辦證問題;
7.相關資料遺失問題;
8.稅、費未繳納的問題;
9.其他問題。
政策實施兩年多之后,5萬戶老房仍有一半因不符合規(guī)定無法辦證,針對這項工作進行中發(fā)現(xiàn)的新問題,鄭州市政府又出臺了《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的補充意見》,列入了九類新問題:
1.部分單位通過市場購買、拆遷安置方式獲得的房屋,在轉讓時無國有土地使用證問題;
2.單位團購開發(fā)企業(yè)的商品房未辦單位房屋所有權證,又將房屋出售給個人,現(xiàn)單位已不存在影響為個人辦證問題;
3.對聯(lián)建房分成界定不清問題;
4.國有企業(yè)出售房屋的審批問題;
5.對無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建設的房屋的確認問題;
6.開發(fā)商已不存在,購房人未交清購房款影響辦證問題;
7.因部分開發(fā)企業(yè)被吊銷或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而影響為群眾辦證問題;
8.對未辦房屋質量驗收和備案手續(xù)影響群眾辦證問題;
9.部分開發(fā)商已不存在,原合同上房屋坐落不清或與實際不符影響群眾辦證問題。
市政府2006年、2009年出臺的這兩個文件,基本上涵蓋了絕大部分房屋辦證難問題,為我們解決群眾難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問:解決房屋辦證難問題的工作已經(jīng)開展了五年多,房管部門在推進該項工作方面有哪些的具體做法?
答:第一,我們大膽改革了工作程序,先為群眾辦證,然后再追究違規(guī)開發(fā)、建設單位的責任,讓開發(fā)、建設單位補辦手續(xù)、補交規(guī)費,一方面避免因開發(fā)、建設單位不存在,讓群眾無限期等待;另一方面也依法追究了違法違規(guī)的開發(fā)、建設單位的責任。
第二,為有效處理歷史疑難問題,我局內部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主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處理疑難問題辦公室,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處理各項疑難問題。同時,抽調一批業(yè)務骨干在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成立了專職的疑難件登記科,并在辦事大廳專設了疑難件受理窗口,使這項業(yè)務成為日常性業(yè)務之一,群眾來了以后不需要在各個部門之間奔波,直接在窗口辦理即可。
第三,嚴格實行了人性化的服務模式。群眾咨詢要一次性耐心解答清楚,工作人員要親自幫助群眾到各個局、委、檔案館查找資料,對每一宗申請辦證的房產都進行了實地察看,對殘疾人、孤寡老人反映的問題做到了逐戶走訪了解清情況。同時,工作人員還利用周末、節(jié)假日,經(jīng)常深入廣場、社區(qū)開展咨詢服務,組織開展大型社區(qū)、廣場服務和預約上門服務。
第四,持續(xù)不斷地開展政策宣傳活動,督促責任單位加快辦理。除了每年在鄭州市各大媒體開展政策宣傳外,還向鄭州市各大企事業(yè)單位發(fā)函督促辦證,以達到最大限度解決群眾難題的目的。
另外,該項工作得到了相關局委的積極配合。鄭州市的土地、質檢、拆遷、工商、各檔案館等部門配合的都很好,群眾需要什么資料,這些部門做到了隨到隨找,深得社會各界好評。
四、通過多年的努力,目前鄭州市共完成了多少“辦證難”房屋登記問題,具體效果如何?
答:經(jīng)過五年多來的努力,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疑難問題得到了大面積解決。截至目前,鄭州市共解決了4萬戶的房屋“辦證難”問題,在《鄭州日報》上刊登房屋權屬公告156期。在為群眾解決難題的同時,我們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級有關部門和群眾的好評。住建部2009年在鄭州召開會議,專題研討解決房屋“辦證難”問題,鄭州市作為重點單位進行發(fā)言,得到了領導和與會同行的一致認可,近幾年來,全國來鄭州市考察學習這方面工作的達130多個城市。同時,群眾也以他們的方式表達了對我們工作的感謝和認可,送來了錦旗、感謝信等。
五、房管業(yè)務相對來說比較專業(yè),群眾辦事時可能會存在理解不透政策、無法及時提供齊全資料的情況, 存在“辦證難” 房屋的群眾可能這個問題會更加突出。那么,他們該如何快捷地解決自己的問題呢?
答:您提的這個問題確實存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盡量讓群眾少跑腿,我們在二樓辦事大廳專門設立了疑難辦證窗口,群眾直接到該窗口辦理即可。具體辦理時,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先了解情況,確認房屋是否屬于解決范圍。如屬解決范圍,工作人員會指導群眾提供資料,然后工作人員實地查驗房屋狀況、核對房主身份。上述工作完成以后,我局會集中在每周三的《鄭州日報》上刊登公告,如果在三十日內沒有人提出異議,工作人員就會正式受理群眾的登記申請,然后在二十天內為群眾辦理好房產證。對于特別疑難的問題,工作人員會先收集群眾的資料復印件,然后形成初步意見報疑難會議研究,最后按照會議研究處理意見指導群眾補齊資料后予以辦理。
六、王局長,五年多來盡管房管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開展工作,我們注意到仍有約1萬戶群眾的問題沒有解決。能不能談一下是什么原因阻礙了工作進程,今年內房管部門該采取哪些措施來著重解決這1萬戶“辦證難”問題?
答:剩余的1萬戶應當說是房屋“辦證難”問題的硬骨頭,屬于最難解決的部分。據(jù)我們統(tǒng)計,這些房屋無法辦證多數(shù)是因為部分企、事業(yè)單位改制而造成的。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國有企業(yè)單位要么破產不存在,要么改制為私營公司,而改制時過多地注重經(jīng)營性資產的清理,而忽視對生活類資產的處置,造成群眾居住房屋無法參加房改,從而無法辦證。國有企業(yè)歷史賬目混亂,與群眾有著千絲萬縷的經(jīng)濟糾紛,有的甚至因為保管不善而沒有任何建設或購買資料,接收企業(yè)因而不愿管。還有一部分房屋則成因十分復雜,需要政府相關部門予以大力配合才能解決,單靠房管部門一家是無法解決的。
下一步,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來爭取使剩余的1萬戶得到解決:
首先,我們將繼續(xù)通過媒體廣泛宣傳政策,讓群眾知道今年是最后期限,要積極補齊材料申請。
其次,我們將會繼續(xù)向相關單位發(fā)函進行督促,尤其是國有企業(yè)(含原國有企業(yè))。
最后,我們會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爭取大家步調一致,共同努力來解決好問題。
七、通過以上采訪,大家對解決國有土地上房屋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為了促進工作開展,您認為存在這類難題的市民應該怎么辦?
答:市政府的兩個文件將于年底到期,6月30日為最終受理日期。希望存在房屋“辦證難”問題的市民積極到我局來申請解決,我們將一如既往地提供良好服務。如果市民朋友還有什么不清楚的,歡迎你們到鄭東新區(qū)CBD外環(huán)與商務東三街交叉口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辦事大廳二樓83號疑難辦證窗口咨詢,電話是67889283、67889285,市民也可以點擊鄭州房地產網(wǎng)來了解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