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全體員工認真聽講關于“月度之星” 評選的目的、標準等
新田城項目副總經理馬修杰為5月份“月度之星”頒獎
4月份“月度之星”景觀部高強發表獲獎感言
項目總經理吳國權和4月份“優秀管理者”景觀部經理常國彬合影
項目總經理吳國權和5月份“優秀管理者”外聯部經理彭振嚴合影
為了項目工作更好的開展、落實,也為了樹立典型,鼓勵先進,使項目員工更好的在工作中貫徹董事長關于“五星級標準工作”的政策,同時,也進一步豐富項目的“創先爭優”活動,6月21日中午,新田城項目開展了首屆關于 “月度之星”及“優秀管理者”的評選活動。其中,蘭麗霞、高強、林琳、王鴻軒、張云倉、張偉峰、孫金山分別獲得4、5月份“月度之星”,彭振嚴、常國彬分別獲得4、5月份“優秀管理者”榮譽稱號。
評選活動將在今后持續開展,按照項目《“月度之星”評選標準》條例實施。即每月評選一次,由各部門推薦候選人,評定小組從候選人的工作態度、當月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同時結合候選人近期對公司貢獻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最后投票選舉出“月度之星”三名“優秀管理者”一名。獲得榮譽稱號的員工,項目給予大會表彰及一定物質獎勵。同時將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年終考核及晉升的重要依據。
最后,項目總經理吳國權表示,項目開展的 “月度之星”和“優秀管理者”評選活動,既是對獲獎員工工作的肯定和鼓勵,同時也是對其他員工的鞭策和激勵。本次評選活動有效調動了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了員工在各自崗位上尋求自我突破和發展的意識,增強了項目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也為項目今后工作的推進奠定了更加夯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