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旅游所表現出的問題促使人們對其進行進一步的思考,是堅持還是摒棄?生態旅游一經提出,立即得到了世界范圍內的響應。生態旅游(Ecotourism)是由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特別顧問謝貝洛斯 拉斯喀瑞于1983年首次提出。十幾年來,生態旅游的發展無疑是成功的,平均年增長率為20%,是旅游產品中增長最快的部分。但到目前為止,生態旅游尚無明確定義,但是人們的看法是相當一致的。 一是生態旅游首先要保護旅游資源,生態旅游是一種可持續的旅游。二是在生態旅游過程中身心得以解脫,并促進生態意識的提高。
與傳統旅游相比,生態旅游的特征有:
(1) 生態旅游的目的地是一些保護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態系統,參與者能夠獲得與眾不同的經歷,這種經歷具有原始性、獨特性的特點。
(2) 生態旅游強調旅游規模的小型化,限定在承受能力范圍之內,這樣有利于游人的觀光質量,又不會對旅游造成大的破壞。
(3) 生態旅游可以讓旅游者親自參與其中,在實際體驗中領會生態旅游的奧秘,從而更加熱愛自然,這也有利于自然與文化資源的保護。
(4) 生態旅游是一種負責任的旅游,這些責任包括對旅游資源的保護責任,對旅游的可持續發展的責任等。由于生態旅游自身的這些特征能滿足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給的需要,從而使生態旅游興起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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